各部门(单位)、全校学生: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相关规定,为持续发挥学生社团在人才培养和学科竞赛等育人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持续健康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注册成立学生新社团工作,鼓励在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在业务指导单位和教师指导下注册成立新社团。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全校学生
二、申请时间
10月12日-10月25日
三、申请程序
1.申请阶段
拟发起成立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通过OA提交《成都水利水电职工大学学生社团注册成立申请表》(附件1)、《社团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书》(附件2)及《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签字确认书》(附件3)(发起流程: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童雪婉)。拟发起成立学生社团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资料扫描件命名为“xx协会/社团申请注册成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dsltw22@126.com。
提交截止时间:10月25日12:30。
2.材料查验
校团委对注册成立社团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规范性查验。
3.评议阶段
对发起注册成立社团的材料、业务、名称、组织机构、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等开展评议,拟批准注册成立社团。
4.注册公示
对拟通过注册申请,同意成立的学生社团进行公示。
5.正式成立
公示期满,无异议,对新社团进行登记注册,新设立社团进入为期一年的考察期,社团在业务指导单位和负责教师指导下,按照社团管理规定,成立社团团支部,认真开展社团活动。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注册成立学生社团,须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2.新社团须至少有1名社团指导教师。
3.申请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至少有20名学生发起,并作为社团成员(含社团负责人),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到过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4.新社团不得与现有社团在功能和业务上重复。新社团应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5.社团成立一年考察期内,如面向全校招新,招新方案报经校团委同意后,才可以开展。
6.新社团一年考核期结束后,经考察后确定为正式社团,如考核不合格,则解散该社团。
成都水利水电职工大学团委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