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纪检监察学科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内容详见http://scskl.cn/#/detail/2c9680829269ce9801931a55bd4b00b6。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在研的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11月25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二、项目要求
(一)鉴于纪检监察学具有突出的实践性特征,本专项课题研究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每个课题组的研究队伍,原则上应当由3名左右的理论专家和2名左右的实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总数含负责人控制在5人左右。课题负责人应在理论界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对纪检监察有较扎实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需要熟悉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实务工作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有理论钻研精神。
(二)课题研究定位于提供通识性、基础性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包括基本概念阐释、基本理论建构、基本制度适用,以及专业能力、专业素养等的要求与训练等方面。研究成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特色,研究成果要有典型案例分析或实际操作指引等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所学知识。
(三)课题研究成果应当在内容上做到结构清晰、完整合理,便于读者理解和使用。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完整但不冗长,以25万字左右为宜,不超过30万字;除纪检监察学概念体系和术语规范研究外,其他课题研究成果应当分为若干章节,每个章节围绕一个核心主题展开,按章节设置;各章节结构一致,内容基本均衡,建议各章以2-3万字为宜。
最终成果将作为纪检监察学科教材编写的基础材料,立项后省纪检监察协会与各课题组具体沟通最终成果的体例、内容等要求。
(四)四川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指导,未经四川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课题研究成果不能公开使用或发表。四川省纪委监委、四川省社科联有权使用本专项课题研究成果。
三、申报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申报系统于2024年11月18日9:00到11月25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二)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科研活动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附件4)和《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各1份至师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请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
四、其他事项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能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成都水利水电职工大学科研处
2024年11月18日